深夜十一點半,鍋裡的水滾了,我卻還在猶豫要不要下麵。冰箱裡有半把青菜、一顆蛋,還有上禮拜吃剩的半罐辣醬——條件都齊了,就差一個決定。愛情常常也是這樣:火候到了、水滾了,人反而遲疑了起來。
年輕的時候我吃宵夜很急,麵沒泡開就撈起來,燙得直呼氣也要吃第一口。談戀愛也是,訊息秒回、約會遲到五分鐘就慌,恨不得把對方的一輩子先讀完。後來才明白,太急的麵是生的,太急的愛是猜的——兩樣都傷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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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食記者做了那麼多年,我最相信的一句行話是:好湯不能催。大火滾出來的是濁,小火熬出來的才是甜。人跟人之間大概也有一個爐火的學問,前面轟轟烈烈的,多半熬不過夜;能陪你到天亮的,往往是那種一開始不怎麼燙口的溫柔。
肚子餓的時候,
不要做任何決定——
包括分手。
不要做任何決定——
包括分手。
所以現在有人問我感情的事,我都先問她:吃飽了嗎?肚子餓的時候不要做任何決定,包括分手。很多想不通的事,一碗熱湯下肚就通了;真正過不去的,吃飽了才有力氣過。


麵最後還是下了。一個人的宵夜,兩顆蛋。多的那顆,就當是給還沒出現的那個人留的位子——不急,慢慢來。